我县开展“重剑一号”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
苍南新闻网1月8日消息:为深刻吸取“1.6”瑞安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6”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铲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防我县3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昨天晚上开始到1月16日,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重剑一号”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
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是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违章居住出租棚屋。此次检查必查“通天房”居住区与生产、经营区域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楼梯间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是否采取套管保护;灶台(厨房)有无集中设置;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有无采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有无配备应急灯、灭火器、逃生绳等消防器材;以及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的装置。
大检查行动还要求执行“四个一律”,即对家庭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没有采取有效分隔的,一律要求立即搬离,并由县安全监管局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对业主一律予以拘留;对于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装置的,一律予以现场拆除;对于电气线敷设不规范、灶台(厨房)未集中设置、楼梯间未进行分隔、未配备消防器材的一律坚决督促整改。对于业主、房东拒绝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予以停水、停水电,责令停止租赁,并对火灾隐患点予以强制拆除。
县委办、县府办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有关部门“一把手”要担任这次行动的总指挥,落实乡镇领导关于村(居)整治工作的分片包干负责人。在整治行动中,县安监、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督查室和县监察局要成立专门督查力量,对各地和有关部门“重剑一号”开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检查整治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片,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意识。(记者 方耀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