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护林员管理考核新规元旦起施行
苍南新闻网12月24日消息:护林员队伍建设应当列入乡镇的林业发展规划,依据森林资源面积大小,保护等级和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护林员的数量,划定管护责任区域。这是日前我县为进一步规范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而出炉的新办法规定的。
新办法指出,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是:遵纪守法,热爱林业工作、熟悉森林资源管护的基本知识,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敢于同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作斗争;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程度;在所管辖区域内常年居住等。护林员将实行一年一聘用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村两委推荐,经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联合审核后签订护林合同。聘用后,实行管护责任制,必须明确管护山场、范围、职责、报酬及奖罚办法。新办法特别规定,村干部一般情况下不得兼任护林员。
新办法同时对护林员应当履行的七项义务和具有的三大权利,以及各地对护林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分、工资确定、奖励标准等作出详细的规定说明。该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