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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1月1日起由5%的优惠税率调高到7.5%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0日消息:日前,县国税局传来消息, 我县车购税手续于12月21日起暂停办理,2010年1月4日恢复办理,车购税新政策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即实行购买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由原来享受车辆购置税5%的优惠税率调高到7.5%。在此之前获得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将能继续享受旧政策(即1.6L以下按5%征收)的优惠项目。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严格执行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积极为纳税人办理车购税业务,1-11月车辆购置税收入12148万元,同比增长50.96%,增收4101万元,拉动总收入增长4.31个百分点,车购税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
  据悉,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该局积极进行车购税政策宣传,将车购税相关政策及办税程序印成宣传册,发到经销处,陈列在经销商的宣传架或宣传柜台上,让消费者买实用车、缴明白税。同时,及时采集各类车辆价格信息,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对发票金额低于最低完税价格的,坚持以最低完税价格纳税。对要求减免车购税的车主,严格按规定办理免税证明,并建立跟踪监管台账。此外,针对车购税流动性强的特点,该局还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确保车购税及时足额入库。(通讯员 林启畅 庄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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