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苍南县城广大市民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苍南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县城环境卫生事业的广大市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为了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县城城市卫生文明形象,请广大市民监督、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一)为了切实提高县城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现公布县城环卫保洁的作业标准和时间,请您监督:
1、作业标准——“六净、五无”
六净: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路牙净、窨井口净、墙基净;
五无:无堆放杂物、无瓜果皮壳、无纸屑烟头飘浮物、无人畜粪便、无杂草丛生。
2、时间要求——“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定时收集垃圾”
一日两清扫:第一次普扫在7:00以前完成,第二次普扫春冬季在14:00以前完成,夏秋季在14:20以前完成。
全天保洁:环卫工人的作息时间是,每年5-10月份,4:00-21:00在岗;1-4月份、11、12月份,4:00-20:00在岗。每天清扫结束后,即在路上巡回保洁。
定时收集垃圾:每天6:00-9:00、12:00-13:30、17:00-19:00繁华区域上门收集沿街两侧生活垃圾。
大型收集车收集:每天3:30-8:30、12:30-14:30收集垃圾桶的生活垃圾。
(二)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也需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您自觉履行《苍南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和配合:
1、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不焚烧垃圾。
2、生活垃圾与废弃物,请倾倒在垃圾车、垃圾箱或垃圾房内;没有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的地段,请您在6:00-9:00、12:00-13:30、17:00-19:00这三个时间段,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垃圾时,倒入小板车内,请勿乱扔乱倒。
3、请各经营户自备垃圾桶,用于平时临时收储生活垃圾与废弃物。
4、做到垃圾袋装化、桶装化,不违反规定倾倒污水、垃圾、粪便。杜绝垃圾向河流、道路等场地倒放。
5、爱护环卫设施,严禁破坏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房等不良行为。勿将生活垃圾放入果壳箱。
6、不在街巷和居住区饲养家禽、家畜,影响环境卫生。
7、运输材料、物品时,要做到不泄露、不抛撒、不带泥土。
8、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不混入生活垃圾,并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倾倒,不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
(三)为了我们生活得更美好,请你对以下行为予以举报。我们将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1、破坏环卫公共设施。
2、工程车带泥上路,沿路抛撒;
3、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物。
4、焚烧生活垃圾。
5、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不到位、不及时、不达标。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搞好县城环境卫生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每个市民的义务。我们热情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监督,同时更欢迎您的参与,齐抓共管,营造一个洁净、舒适、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共同为建设我们美丽、干净的家园而努力。
欢迎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举报、投诉电话:64774208、64832452
苍南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