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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7日消息: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县发改局决定于11月下旬至2010年1月份在全县范围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包括索道、电车、电梯、汽车、游船等)价格和旅游景区停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旅游景区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旅游购物定点单位的价格行为;旅行社的价格行为。整治的重点是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违反规定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门票价格优惠和减免政策不落实、不明示的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结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具体实施。据悉,县发改局已要求各景区、旅行社在本月底前开展全面的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12月份开始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执行情况、以及价格欺诈行为等。(通讯员 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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