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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立案监督使三条“毒鱼”浮出水面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7日消息:1993年犯下大案后,一直潜伏,逍遥法外,至2002年,经苍南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并经过7年的不懈追捕。最近,潜逃16年的涉案男子彭某被抓获,并被苍南县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批准逮捕(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今年53岁的彭苍是望里镇人。1990年初开始,彭苍在云南一带做服装生意,虽没赚到什么大钱,但也足以养家糊口。
  1993年2月份的一天,与彭苍同村的叶融、陈侯、高禾三人(均已判刑)找到彭苍,他们说彭苍长期在云南做生意,对云南的情况比较熟悉,想让彭苍一起合伙做毒品生意,共享毒品“甜饼”,赚大钱。彭苍对此有所心动,但考虑到毒品生意是犯罪行为,就拒绝了三人的邀请。
  叶、陈、高三人并不死心,他们又让彭苍的好友叶河去找彭苍,在叶河的怂恿下,彭苍迈出了错误的一步。
  同年4月份,彭苍伙同叶融、陈侯、高禾、叶明、叶西、叶河(均已判刑)、刘择(在逃)等10人共同出资20余万元(彭苍出资2万)先后来到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准备购买毒品。在永德县十人碰面进行协商,做了细致分工。几天后,彭苍、叶融和刘择三人按照分工前往缅甸老街,并以4200元每块的价格购得毒品海洛因46块。这些毒品由缅甸老街的毒贩安排人员运送到中国境内。
  毒品走私入境后,高禾、陈侯、叶融等人将毒品采用徒步背运方式避开安检将毒品偷运至永德县藏匿。当月18日,叶明将夹有46块毒品的毛毯挑到永德县汽车站托运,高禾随车押运,在运输途中被永德县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缴获的毒品系海洛因,共计15860克,叶明和高禾被当场抓获,其余8人各自逃回苍南。不久后,叶明和高禾被云南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2002年初,陈侯在苍南落网。在法定的提请逮捕期间内,苍南县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对陈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院侦监科办案人员发现,该提捕书中仅对陈侯提请逮捕,并注明叶西刑拘在逃,而对其他涉案的6名人员均注为身份不明。
  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办案检察官经认真分析,认为这6名人员与陈侯可能是同乡,从陈侯身上完全有可能获取6人的身份信息。检察院侦监科当即召开全科紧急会议,讨论分析,最后决定突审陈侯。通过做思想工作,陈侯对其余涉案人员的名字、住址等情况都详细做了交代,他的供述与叶明和高禾在云南公安机关的口供相吻合。随后,在苍南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公安户籍信息系统中查到其余6人户籍信息,与陈侯、高禾和叶明所述基本相符。
  摸清其余6人的情况后,苍南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之后公安机关对其余6人均做出了立案决定,并采取了强制措施,使该案得以进入正常司法程序。
  2002年至今的7年里,公安机关奋力追捕,先后抓获了叶融、叶河(已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今年10月24日,又抓获了漏网“毒鱼”彭苍。截止目前,经苍南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该次立案监督已使三条“毒鱼”落网。根据法律规定,彭苍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通讯员 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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