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屡受侵犯 法律援助托起一片“夕阳红”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22日消息:长子以30年前分家不公为由拒不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之下,母亲在县老龄办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纸状告儿子。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吴某于日前收到了长子支付的第一笔赡养费。
今年78岁的吴某家住龙港镇吴桥村,丈夫去世多年,有三子一女,女儿自出嫁后已30多年,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吴某称长子一直拒绝赡养自己,自己前十余年的生活均由次子、三子照顾。她曾多次要求长子支付赡养费,但长子却以30年前分家不公为由拒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吴某先后来到了县老龄办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县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吴某的实际困难,就简化受理程序,指派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陈律师在了解吴某的情况后,立即联系上吴某的子女,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可是效果不大。不得已之下,吴某在陈律师的帮助下,将子女们告上了苍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最后,双方达成赡养协议,由长子支付吴某赡养费共3000元,今后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和大米10斤。日前,吴某已收到了长子支付的第一笔赡养费。
当前,我县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全县老年人口已达16.33万人,占总人口13%,居温州市前列。县法律援助中心把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这个弱势群体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本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原则和精神,为老年人开通绿色法律服务通道,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案件133件,内容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环境污染、炎亭会案、房产公证、雇员人身损害、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给付赡养费等方面,为老年人托起了一片“夕阳红”。(通讯员 林少芬 章圣中)
今年78岁的吴某家住龙港镇吴桥村,丈夫去世多年,有三子一女,女儿自出嫁后已30多年,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吴某称长子一直拒绝赡养自己,自己前十余年的生活均由次子、三子照顾。她曾多次要求长子支付赡养费,但长子却以30年前分家不公为由拒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吴某先后来到了县老龄办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县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吴某的实际困难,就简化受理程序,指派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陈律师在了解吴某的情况后,立即联系上吴某的子女,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可是效果不大。不得已之下,吴某在陈律师的帮助下,将子女们告上了苍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最后,双方达成赡养协议,由长子支付吴某赡养费共3000元,今后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和大米10斤。日前,吴某已收到了长子支付的第一笔赡养费。
当前,我县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全县老年人口已达16.33万人,占总人口13%,居温州市前列。县法律援助中心把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这个弱势群体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本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原则和精神,为老年人开通绿色法律服务通道,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案件133件,内容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环境污染、炎亭会案、房产公证、雇员人身损害、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给付赡养费等方面,为老年人托起了一片“夕阳红”。(通讯员 林少芬 章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