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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法院苍南县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结合苍南县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专职参与审判执行工作。
  一、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三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5)大专以上学历;(6)户籍所在地为苍南县。
  报名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
  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7日至29日 8:30-17:00。
  三、报名地点:苍南人民法院政治处(灵溪镇江滨路155号)
  咨询电话:64756336。
  报名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预选10名,按法定程序报苍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苍南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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