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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小:落实流感防疫措施 关注师生身心健康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国庆中秋长假之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进一步严峻。据县疾控中心报告,929日来我县甲型H1N1流感病例明显增多,学校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学校举行“进一步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专题会议”现场

    在假期复课后,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紧密结合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在109下午,召开行政专题会议,部署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切实启动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晨检体温筛选。1012,学校再次举行“进一步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专题会议”。在会议上,学校对全县的疫情进行通报,就我校在长假复课后的疫情作了详细说明。学校政教处还就学校防疫工作流程做了详细介绍,就具体工作做重点布置。学校规定每天对学生进行逐一晨检,使用县教育局统一配发的非接触式体温测量仪,对异常情况进行筛选。有体温异常的再经学校保健室进行口腔二次测量体温,问清症状(包括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或腹泻等)登记后,直接通知家长到制定相关医院进行确诊后上报。其他学生坐班后,由各班班主任对因病未到校和其他异常学生情况再次进行核查登记。并于当日830分前报学校保健室。学校则在10点钟前,将晨检各种情况汇总后,经校长室核实,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备案。每天下午,学校规定再由各班自行进行午检,及时跟踪本班学生情况,如发现发烧等症状,要及时将学生送保健室处理登记并上报。而对于检查中异常情况的学生,学校统一布置了处理意见,即非密切接触者,待发烧等症状消失,确定康复后48小时后,经学校保健室证明方可复课;密切接触者,待发烧等症状消失后,确定康复后,居家隔离一周后经学校保健室证明方可复课;确诊学生复课,必须凭县疾控中心的的“H1N1疫情解除通知单”,经学校保健室证明方可复课。

 

 

晨检体温筛选

    为了更好的落实近期学校的防疫工作,学校还专门下发两份告家长的“紧急通知”,通报学校关于“甲型H1N1流感、水痘、风疹、季节性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的防控局势,针对性就配合学校的晨检、异常情况处理意见、防疫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学校还要求各班及时组织班队课,重新宣传甲型H1N1流感等预防要点,恰当通报学校疫情,避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心理引导,树立正确的防疫心态。要提高学生的异常情况的自报和互报意识,特别是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登记。学校也温馨提示全体教职员工作做好自我的每日自查工作,清楚学校疫情,关注自我健康。在防控工作上,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凸显细节。

      目前,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疫情稳定,在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的科学指导下,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效的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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