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
苍南新闻网10月8日消息:近日,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添一张“国”字名片。
近日,司法部作出《关于表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省法律援助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继2001年灵溪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所”,2005年龙港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2007年灵溪镇坝头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后,拿到的第四张“国” 字名片。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不断拓宽渠道,降低门槛,扩大宣传,先后创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一村一法律援助顾问”等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及时介入“矾山会案”、“炎亭会案”后期清偿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07年至今,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50件,法律咨询208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通讯员 莫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