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10月9日全面启动
苍南新闻网9月27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县公安局户政大队了解到,我县将于10月9日开始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
为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我省出台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由于受“十一”长假影响,居住证办理工作将于10月9日正式开始。新版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两种,大部分外来流动人口办理的都是《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只有具备条件的才可以申请《浙江省居住证》。
据统计,我县约有18万外来人口,10月9日开始他们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相关资料到我县各地派出所进行免费申请办理,原来的暂住证已期满的可以持暂住证前去进行“以证换证”,暂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近段时间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启动居住证办理工作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全县各地派出所的业务骨干进行了《条例》新版系统操作培训。我县还结合实际成立了机构,落实了经费,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全面的宣传。(记者 冯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