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审人员养老待遇暂停发放 补办手续后恢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3日消息:记者今天从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将从9月份开始,对未年审人员一律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补办年审手续后给予恢复并补发。
据了解,该局于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县企业、集体卫生事业的退休人员和全县所有单位的供养人员享受养老待遇资格进行了全面年审。截至8月底,还有部分退休和供养人员未到劳动保障机构填报《年审表》。因此,按规定从9月份开始,对未填报《年审表》的人员一律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为更好服务于我县广大离退休(退职)和供养人员,对10月份之后来报《年审表》的退休和供养人员,该局各劳动保障管理所仍将继续接收《年审表》,并于每月25日前统一报县劳动保障局养老中心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林书园)
又讯 为确保我县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的基本生活,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县对其每人每月增发300元。目前全县共有的15名建国前老工人。其增发部分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冯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