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将适时出台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27日消息:8月26日,县教育局秋季开学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透露,今年秋季开学后,县政府将适时出台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据悉,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部分占70%,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项目和标准由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占30%,主要体现业绩和贡献,更加注重分配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这一部分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分配将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据了解,今年秋季全县中小学于8月31日至9月1日,报名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记者 叶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