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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抗灾救灾服务月活动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3日消息: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在今年第8号台风中房屋损坏须修缮的,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提供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经县公积金中心派人现场勘察核实后,可给予提取最高不超过修缮预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日前,县公积金中心开展抗灾救灾服务月活动,为在这次台风中受灾的干部职工送上一场利好的“及时雨”。
  县公积金中心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专门成立抗灾救灾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帮助受灾的干部、职工重建家园。该中心指出,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今年第8号台风中房屋损坏、倒塌需重建并要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县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重建审批意见,凭原房产证、土地证以及用于阶段性担保的本人或第三人的其他住房,可优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抗灾救灾服务月活动期间,中心还将进一步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并设立服务热线,接受电话预约、咨询等服务。条件符合的,当天受理,三天内办结,提供一条龙服务。(记者 方耀星 通讯员 章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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