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容易退卡难 工商调解健身卡引发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4日消息:日前,县工商局灵溪城西工商所接到县消委转办的戴某投诉,称其今年5月31日在健之美健身馆花480元办了张健身年卡,因该健身馆于7月中旬从原址德丰大厦迁至金谷大厦,戴某提出要求退卡,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
办卡容易退卡难,已成为各行业的“通病”。接到投诉后,该所立即组织人员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该健身馆规定这类卡是不能退的,只允许转赠给朋友使用。随后,调解人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指出这一所谓的“行规”是不合理的,属于霸王条款,在合同规定事项发生变更情况下,比如说,服务场所变更给消费者健身带来不便的情况下,理应退卡给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合同约定为由不予退卡。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戴某年卡费用280元。一起因健身卡引发的消费纠纷得以成功化解。(通讯员 华志 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