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网报漏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节水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水活动的积极性,共同维护管理好城市供水设施,使供水企业在最短时间接到供水管网报漏信息,及时处置突发“爆管”事故,减少停水给供水企业和市民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城市供水管网报漏奖励暂行办法:
一、由本公司建立报漏登记档案,对报漏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对用户总表外管道每一漏点的第一报漏者予以奖励。报漏人应留下姓名和地点(电话),以便联系领奖。
二、根据漏点管道口径大小,定以下几个报漏奖励等级,报漏奖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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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点管道口径(mm) |
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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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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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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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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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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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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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
500 |
三、对举报破坏、盗窃供水设施,偷盗自来水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酌情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供水管网报漏地点:县自来水公司管网抢修中心(公园南路89号),报漏电话:64761219。
五、破坏、盗窃供水设施、偷盗自来水举报地点:县自来水公司监察保卫科(山前路243号),举报电话:64707029。
六、领奖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
七、本暂行办法自2009年8月1日开始实施。
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