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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四项措施促进废旧物资行业税收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12日消息:苍南国税今年推行四项新措施,促进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截至5月底,苍南废旧物资行业累计入库增值税725.4万元,拉动1-5月不含调库增值税增长2.47个百分点。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不再实行免税,按照17%缴纳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2009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的70%返还,2010年返还50%。苍南国税针对废旧物资行业新税收政策推行四项新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辅导,使政策真正惠及纳税人。及时的把政策送到企业,主动向企业宣传,积极与公安、商务、财政等部门联系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完善征收管理,防止发生税收流失新动向。借鉴过去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丰富规范管理手段和措施;增强敏锐性和工作预见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政策运行之初的漏洞虚开发票;同时对利废企业的投入产出也要给予高度关注,防止出现长期零负申报的情况。 三是统一思想行动,防止出现宽严不一、苦乐不均。排除地方利益或指导思想干扰,政策统一、步调一致,不让正规经营的企业吃亏。按发票和税收规定统一指导思想、严格管理,防止税收政策与现实脱节,积极促进税收对经济的杠杆作用。四是增强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出台与新政策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注重纳税服务,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人为地给纳税人增加工作量和设置障碍,因势利导,体贴纳税人的客观因素,用服务促进管理。(黄正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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