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龙港分局查处无照中介房产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9日消息: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却从事房产中介经营活动。日前,县工商局龙港分局查处一起无照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案件,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
据调查,今年6月初,刘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租用龙港某写字楼作为经营场所,对外从事房产中介经营活动,承接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收取中介服务费1000元,该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通讯员 华志 傅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