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土地宣传月系列活动全面启动

6月12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交流暨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召开,标志着土地宣传月系列活动全面启动。(林志升/摄)
保障保护并举 服务监管并重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永力谈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
值此“6·25”第19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土地管理工作专访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永力。
问:王局长,在当前形势下,我县土地后备资源正面临怎样的现状,土地管理工作中又存在哪些困惑?
答:我县是个人口大县,人多地少的矛盾尤其突出,当前我县基本农田面积为49.8万亩,面临着土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的现状。虽然我县滩涂围垦造地空间不小,但开发难度大。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由于受法规、政策的制约,也难以快速推进。耕地补充己成为我县亟待解决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目前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的最大困惑是“两碰头、一忧虑”。 两碰头即一方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出各地极大的改革精神,土地流转加快,各种探索踊跃。另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新增投资力度大、范围广、建设时间集中,土地需求上升,如果服务跟不上、监管跟不上,违法违章用地可能反弹,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形成冲击。一忧虑是今年开始按照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如果违法违章用地得不到有效遏制,一批干部要倒在耕地红线上。
问:我县当前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如何?执法监察存在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答: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法,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县土地管理秩序。但我县各类违法违章占地行为屡禁不止并呈上升趋势,整个情况不容乐观。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数高位运行且制止率较低,执法监察难度较大,表现为制止难、调查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特别突出的就是祠堂庙宇、老人协会的违法土地行为;同时,各部门联动和共管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建立,基层执法人员和装备不足等。
问:作为基层土地管理部门,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责无旁贷,我县今后将如何做好这篇文章?
答:首先,我局将借每年的全国土地日及全省土地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国土保护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其次,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打造一流的服务队伍,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突出抓主动服务,加强资源保障能力,特别是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源保障;抓规范资源管理,提高耕地保护水平,突出抓好基本农田和23.34万亩标准农田的保护;抓民生保障能力,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维权维稳工作;抓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节约集约水平。第三,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有效遏制案件多发状况。继续加强同纪检、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做到违法案件联合办案。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机制,实现全县村级协管员全覆盖。深入开展历史案件大清查行动,对2007年以来新增的土地违法案件全部予以查处完毕,并做好迎接卫星遥感检查工作。加强动态巡查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乡镇政府、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村级协管员四支队伍的力量,建立县、镇、村三级巡查网络,试行土地违法报告制度和委托地方政府执法制度。(记者 冯瑞元)
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亮点
●做好用地保证和石料供应工作。半年来全县共预审项目25个,总面积252亩。报批计划指标3个批次,面积1094亩;复垦指标1个批次,面积104亩。办理供地1198宗,面积633.1057亩,收取土地出让金8855万元。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工作,拟收储22.5亩,出让20亩。新增采矿点3个,开采总量644.2万吨,上报省厅审批2个矿点,为临港产业基地和江南海涂围垦做好石料供应。
●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立项3个,面积100亩,并做好龙港吴桥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三万亩标田项目的建设工作。该项目位于马站、沿浦、蒲城和藻溪4个乡镇57个行政村,总面积1753.7公顷,规划新增2998亩耕地,投入资金3330万元。目前各个标段工程建设已全面完工,正在进行审计验收工作。
●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县共出动巡查886次,计3848人次,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94件,违法面积达15.82公顷,现场拆除建筑面积达29564平方米。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土地违法案35 件,涉及土地面积2.57公顷,其中耕地1.7公顷,收缴罚没款610万元。在查处过程中坚持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其中3起案件移送县纪委追究违法责任人行政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宗。
◆工业企业挖潜节地扩容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县国土局改革创新出成效
县国土资源局坚持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在严格执行中央土地政策的前提下,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求真务实、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针对苍南土地和矿产资源短缺,人、地矛盾突出现状,该局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全面实行四类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了土地市场建设;上报县政府出台《苍南县农民公寓小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挖潜节地扩容提升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评价体系,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双控”指标,将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到2.4,标准厂房提高到2.5,对工业用地零地技改超容积率不再增收地价款,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下发《关于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全力开展“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促进土地利用效益的及时发挥。并通过“向上争取,向外调剂,向内挖掘”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化解用地计划指标紧缺难题,保证了我县一批工业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及时落地。
该局还积极推进滩涂围垦和沿海产业带建设,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按照“提前介入、加强服务,搞好协调、加快审批”的要求,开展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确保包括中央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在内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解决了一批“重点、急需、事关民生”项目的用地问题。(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肖俊)
查找问题 剖析原因 明确举措
国土局做好六方面工作促发展
6月22日上午,县国土资源局召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党委扩大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举措,并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国土实际,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国土资源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在“保发展”上作贡献。要注重突出实践特色,统筹保护与保障关系,确保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和矿产资源保障。要拓展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加大矿产资源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前瞻性地研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建筑石料的需求,合理扩大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保障合理需求。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在“保资源”上下功夫。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切实加强垦造耕地工作,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掌握资源家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建立以当地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联合的动态执法监管体制,加大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势头。
三是高度关注民生,在“保权益”上花力气。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大信访工作格局,坚持领导下访、约访制度,完善业务处室参与联合接访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抓节约”上出成效。立足县情,把握规律,珍惜资源、管好资源、用好资源,切实增强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认真牵头组织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存量挖潜、工业企业节地挖潜、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服务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用地整合、新农村节地示范和低丘缓坡开发与滩涂围垦造地等六大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抓好建设用地的挖潜调整、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建设用地退出机制。
五是坚持解放思想,在“抓改革”上求突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统筹依法与创新关系,大胆改革创新,用新办法和新举措解决国土资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提素质”上见成效。根据新形势对国土资源干部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统筹任务与能力素质关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肖俊)
相关链接:
▲你对我国土地家底知多少?
一多三少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
我国用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人22%的人口,尽管我国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量相对不足,质量、结构和布局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尽人意之处。
1/3我国陆地国土总面积为960万平方千米,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占有陆地面积仅为11.65亩左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
18.2574亿亩《2008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574亿亩,全年净减少29万亩耕地。
18亿亩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
▲住宅用地满70年后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按照这一规定,老百姓买的房子住满70年后,应自动续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