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调研:依法开展活动 创建“和谐宗教”
苍南新闻网6月21日消息:近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林万乐深入灵溪、龙港、芦浦等乡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就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林万乐一行先后走访考察了灵溪永生堂、龙港天主堂、龙港金龙道观、芦浦海云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分别与四大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及今后工作设想,并就当前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林万乐对我县的宗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宗教工作扎实有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宗教界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林万乐要求,各宗教团体要坚持“三自”办教的方针,爱国爱教,依法办教,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要坚持创建“和谐宗教”,加大宗教领域的“和合”文化建设,使得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内部之间以及宗教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选择,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促进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和谐;要加强宗教场所的内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要加强宗教社会团体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自身的力量解决宗教问题。(县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