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库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8日消息:日前,钱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把66000元补偿金交给受害者王某后,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底,四川籍民工王某受雇于周某开办的开花厂干活,3月13日,王某因操作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经前臂截肢手术后,于3月31日出院。事故发生后,周某为王某支付了全额医疗费用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但双方在误工费、伤残费、交通费等赔偿数额上产生了较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向钱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钱库镇人民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连夜对纠纷责任进行了分析,商讨解决方案。根据情况分析,王某意外受的伤,应属于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厂方应当对此负责。
明确法律责任后,钱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长达10小时的说理、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付清全部赔偿款。(吴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