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屡遭强奸 禽兽“叔叔”落入法网
苍南新闻网6月14日消息:一位花朵般的少女,在一次被禽兽般的安某猥亵后,不敢报警也没有告诉父母,后被多次强奸。6月12日上午,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安某批准逮捕。
安某与少女罗某的父母都是贵州人,是老乡又是好友,罗某与安某的女儿小娜(化名)又是小学同学,所以两家关系甚密。于是,罗某经常会到安某家找小娜玩,也亲切地称安某为叔叔。但是,正是这个被罗某称为叔叔的禽兽,看着日益长大成熟的罗某却心生歹念。
今年农历正月一天早上,安某到罗某家找罗某的父母,见其父母都没在,便开始对她起了色心,走到罗某跟前抱住了她并动手动脚,期间还多次摸了她的胸部,后因她大声叫喊,安某才松手,仓惶离开。
此次遭猥亵后,罗某感到万分委屈和羞愧,但没敢告诉父母,也没有报警。安某见罗某没有把这事情讲出去,色胆便又大了几分。几天后的一天下午,安某发短信给罗某“有没有时间,小娜说找你到我家玩”,安某以女儿小娜找罗某一起玩的名义,把年幼不懂世事的她骗到龙港镇都口村的住处,狠心奸淫了年仅14周岁的罗某。
从今年年初开始到四月份,不足3个月的时间内,安某通过诱骗、威胁、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先后总共五次在安某家中、露天的桥下、田边的田埂里将罗某强奸,情节十分恶劣,令人发指。
经历一次一次的不幸遭遇之后,年幼的罗某仍没将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但她对安某已是极度的恐惧,开始夜夜在被窝里哭泣。一次偶然的机会,隔壁家的小姑娘小肖在和罗某同睡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事情便并告诉了自己的母亲朱某,朱某又将这个事情告诉了罗某的父母。罗某的父母通过女儿的证实,便立即报了警。今年5月6日,我县警方将这个禽兽叔叔安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提醒广大青少年学生,当财产、人身被侵害后,要立即报警或告诉自己的亲人,不要因羞愧等原因而不敢告发,如此将会纵容犯罪、往往遭致更严重的二次侵害。 (通讯员 林贤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