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陈力同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程度。近年来,苍南县委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法规性文件为总抓手,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为实现苍南“后发崛起、全面跨越”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重用干事、公认的优秀干部,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
实践证明,用准一个干部,等于公开树立起一个标杆,就会对广大干部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在最近的届中人事调整中,县委鲜明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总原则,目的就是要形成这样一个导向:只有扎实干事、干出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才能得到组织重用。
1、树立选人用人看实绩的导向。县委一直倡导提拔干部重实干、实干出干部,努力形成“哪里出成绩哪里就出干部、哪里出干部哪里就出成绩”的良性循环。注重在重大工程项目、急难险重等工作中选贤任能,格外关注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对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扎实工作的干部厚爱三分。把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部门、重点工程、经济强镇、发展和稳定任务重的乡镇,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落实。把握用人的科学度,在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积极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不论年龄高低、单位大小、个人身份,只要实绩突出,均不拘一格,一样对待,加以提拔、重用。
2、树立选人用人看公认度的导向。县委始终践行“民主推荐得票多、民意调查情况好、群众呼声高”的用人理念,坚持把“靠得住、敢负责、肯实干、口碑好”的干部提拔调整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大胆提拔使用非公务员身份人才、专业性人才,鼓励年轻干部工作在基层、提高在基层、成长在基层。在最近的届中人事调整中,有10多名非公务员身份和专业性人才得到提拔;提任正、副科的75名人选,都是在近两个年度定期推荐和定向推荐中票数集中、名次列前的,而且多数名列第一;而对个别考察对象因干部群众意见分歧较大的则不予提拔使用,对少数表现不好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异地交流。
3、树立选人用人看综合素质的导向。在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进行群众推选的基础上,反复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在把握选拔任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坚持实行乡科级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证书制,严格把好任职资格条件,为干部选拔任用设立了知识“门槛”,提高干部的学习力。在最近的届中人事调整中,有20多位民主推荐票数相当集中的人选,因没有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过期,而得不到提拔任用。这给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发出一个信号:谁不做到与时俱进加强学习,谁就将被淘汰。在设置知识“门槛”的同时,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每年都坚持把一批优秀干部选派到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要岗位上挑重担,坚持选派年轻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科学发展促跨越”活动,使干部在基层一线得到锻炼、提升素质,提高干部的实践力。2004年以来,先后四批次800多名机关干部下派到基层一线锻炼,其中有70多名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最近的届中人事调整中,新提任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除专业性强的岗位外,基本上都在基层一线锻炼过。
二、拓宽推荐广度和深度,在规范初始提名上提高公信度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是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因此,必须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不拘一格荐人才”。在最近的届中人事调整中,共有5000多人参加了定期民主推荐和定向民主推荐。
1、推荐方式上体现多渠道。采取组织定期推荐、大会定向推荐、党委(党组)推荐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推荐渠道,努力把群众公认度最高的干部推荐上来。每年年初,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民主推荐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建立县委委员民主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人选制度,将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门正职人选、群团组织正职人选、10大经济重镇的党政正职初始提名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差额提出初步人选的基础上,由县委全委会成员署名推荐提名产生。同时,允许个人和单位党组织署名推荐干部人选,也允许干部个人自荐。从而广开荐才之门,规范初始提名,形成良性的荐才机制。今后,在酝酿干部前期,还将实行空岗预告,扩大群众对拟选任岗位的知情权,增强提名推荐的公开性和针对性。
2、推荐范围上体现广覆盖。以知情的程度为根本要求,选择不同职务层次和不同界别的人参与推荐。既根据所属单位人员的数量来确定推荐人员范围和参与人员代表比例,科学界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又向本系统乃至更广范围进行延伸,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既最大限度地把熟悉情况的人员纳入到民主推荐范围中来,又合理把握参加人员的代表性。防止范围过窄,使推荐结果不能体现群众意愿。
3、推荐人数上体现大容量。在乡镇推荐,不仅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而且村干部、站所负责人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也参加投票推荐,从而准确掌握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在县直机关推荐,还吸收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投票推荐。同时,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和“仅供参考”两种倾向,在分类统计、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将“群众公认”原则真正落实到确定考察对象工作之中。在推荐人选得票过于分散或推荐人选的情况不符合班子结构要求时,认真组织二轮民主推荐,以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三、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办法,在考准考实上提高公信度
干部考察在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中处于核心位置。提高考察质量,必须做到:考察前,广而告之;考察中,用心辨之;考察后,精心析之。
1、拓展考察范围。注意多与知情人谈话,做到“三个特别注重”:即除选择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干部外,还特别注重向与被考察对象接触较多的一般干部了解情况;除同级和下级干部外,还特别注重向被考察对象的服务对象了解情况;除“工作圈”外,还特别注重向被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人员了解情况。通过不断拓宽考察范围,多渠道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对象做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丰富考察手段。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考评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综合考察。对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类考核考察,力争全面、真实、准确地评价干部的政绩。积极引入“面试”式考察方法,通过集中面试,直观地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知识积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干部考察常态化,避免“一次考察定任用”可能造成的失误。今后,还将建立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表现情况的专项考察制度,考察结果记录在案。把干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的表现作为检验和识别干部的主要手段,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提高考察质量。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组建起了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专业性的专兼职干部考察员队伍,为确保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各项规定,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从人岗相适、能岗相宜、优化配置着手,力求考深考准干部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个性特征、优缺点和所属类型。
四、创新干部任用决策方式,在用人民主上提高公信度
为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我县大力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制”,努力实现干部任用决策由过去“议决”向“票决”转变,由“少数人决”向“多数人决”转变。
1、扩大酝酿前的民主。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充分听取乡镇、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干部使用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个人的想法、县分管领导的意见。对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征求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广泛听取、掌握审计、信访、政法、计生等部门与干部有关的情况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酝酿,提出干部调整方案。为全面了解拟任干部遵守党纪、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在讨论决定前,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
2、扩大任免时的民主。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县委常委会对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拟任免人选进行“票决”,县委全委会对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正职拟任免人选进行表决。将全委会和常委会的票决有机结合起来,把票决对象范围由新提任的领导职务人选扩大到平职调动、转任、免职的领导职务人选。票决前,将干部任免方案、考察材料等提交给县委委员,让他们有充分时间了解干部的综合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扩大选拔方式的民主。积极推行考任制、公开选拔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拓宽干部选拔任用视野。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范围和方式方法,科学设置选拔岗位的资格、条件,合理地确定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的权重,降低公开选拔的成本,努力避免高分低能的现象。近期将推出个3个正科级、11个副科级参与市、县联合公开选拔。今后,要使公开选拔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形式之一,实现公开选拔干部的常态化,让更多德才兼备、年轻优秀、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
五、健全干部选任监督新形式,在强化监督上提高公信度
加强监督是选贤任能、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县委始终牢固树立“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观念,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以强有力的监督防范措施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加强任前监督。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健全问题核查机制,加大群众举报问题核查力度,做到“每举必查”,件件有落实,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这次届中调整干部公示期间,共接到群众七起举报,均一一调查核实。严明干部调配纪律,要求调整到的干部及时到岗到位。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采取个别或集体谈话的方式,统一思想,明确努力方向,并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对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在改非前,由县委或县委组织部领导逐一与其交心谈心;对被交流的干部,及时安排约谈,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减轻压力。今后,将逐步拓展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内容,增加干部的个人照片、简历、主要业绩等,以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有更为全面的了解。
2、加强任中监督。对新提拔的非选举产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每年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以及党纪国法教育,强化其按章办事;加强干部心理健康教育,设置心理学基础、自我调节等课程,提高其自我调节能力;加强领导科学艺术教育,帮助其掌握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这次届中人事调整后,县委在第一时间就举办了新提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县委书记在开班时亲自给学员上课,还邀请省委党校副校长作《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规范和心态》的辅导报告,努力让新提任干部找准位置,学会和掌握开展工作的方法。前移监督“关口”,按照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的指导思想,分期分批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干部“健康执政”。建立组织部部务会议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制度,注意分析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区分不同班子、不同情况进行监督警示。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
3、加强任后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即实行干部选拔向全委会报告制度,把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作为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一项专题内容,在全委会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对上年度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这次届中人事调整后,由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并相应听取意见建议。实施干部信用管理制度,设立干部信用电子档案,对干部实行A、B、C三个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与干部使用挂钩。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对领导干部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小至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大至停职反省、降职免职。(作者为苍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