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时政新闻

卖房搭收过户费?龙港一房开遭消费者投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3日消息:4月19日,县工商局龙港分局消委分会成功调解一因购买套房而房开要搭收过户费而发生纠纷的投诉案,最终房开公司退还消费者余某3000元过户费。
  今年3月份,余某到龙港镇某房开公司内挑选了一套85平方米的一间小套房,总价24多万元, 4月15日余某来到该房开公司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房开公司的要求办理一切有关手续并付清了购房款,末了该房开公司要求余某另交3000元过户费,并且不开任何发票。余某如不交过户费则购房合同不给,究问其原因,说该套房原来已卖给别人了,这3000元过户费是房开公司替某个介绍所收取的。余某无奈之下,只好把3000元交给了该公司的财务。回家后,余某越想越气,4月19日余某来到当地消委分会投诉,要求帮忙为其讨个说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当地消委分会经调查发现,该套房的原始凭证及收据均是余某本人名字,不存在别人过户来的。但该房开公司却辨解说,由于该大厦的套房原来都交给某个介绍所出售的,所以该房开公司是替介绍所收取过户费的。后经消委分会工作人员耐心工作,终于使该房开公司把3000元过户费退还给余某,使这起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通讯员 华志  蒋明亮)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