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政策出台 "订单粮"每交售50公斤奖22元
苍南新闻网4月16日消息:日前,记者从县粮食部门获悉,今年粮食订单收购政策已于近日出台,全县将继续开展“订单粮食”和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
今年我县将执行国家确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今年我县早稻谷(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90元。凡“订单”合同内的粮食,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储备早稻谷奖励22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54元。订单早稻奖励资金将在早稻收购结束后,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粮食部门提供的分户清册,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售粮农户。为切实解决种粮大户生产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县还将继续执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策。凡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签订粮食订单2500公斤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的种粮大户、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自愿提出申请和落实担保后,粮食部门将以最低收购价的30%给予预购定金。同时,我县大力提倡种植省重点推广品种嘉育253等圆粒型早籼谷,对圆粒型早籼谷订单收购实行优质优价,以此来鼓励农民调整粮食生产结构,提高粮食品质。
另外,据粮食部门介绍,根据《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地方储备粮入库质量必须符合三等以上的质量标准。储备粮收购质量标准为,出糙率 75.0%,水分 13.0%,杂质 1.0%,黄粒米 1.0%,整精米率 44.0%,泥芽谷 4.0%。低于储备粮收购质量标准的早谷将不作为储备粮收购,不享受政府奖励政策。(记者 董少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