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拟申报“文明机关”和拟保留“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单位的公示
根据县委发《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县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创建和复评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推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家单位为2008年度“文明机关”,决定保留县委组织部等十九家单位“文明机关”称号。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入选单位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3月31至4月4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函、来电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68881538,个人反映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
拟申报2008年度文明机关名单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拟保留文明机关名单
县委组织部 县委老干部局 县妇联
团县委 县委统战部 县直机关工委 县委政法委 县府办 县人事局
县人大机关 县交通局 县司法局
县教育局 县科技局 县档案局
县农业局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经济贸易局
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