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舥艚司法所把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关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3日消息:日前,舥艚镇司法所受苍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被告人王某进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这是该所接受的第一例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案例。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酒后驾车,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辆冲出路面并翻车,造成车上的张某颈椎断裂死亡,案发后,王某到公安机关自首。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前委托舥艚司法所对王某进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
  舥艚镇司法所接到法院的委托调查评估函后,迅速组织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协理员等人组成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组,通过与被告人见面谈话,走访被告人社区、派出所及其所在家庭、邻居等,听取社区、民警及其家庭成员的反映,调查小组了解到,被告人平时在家的表现良好,此前也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分,且此次罪错主要是由于车速过快,一时操作失误,主观恶性不大。加之其主动承认错误,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均较诚恳。舥艚司法所认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同时也具备社区帮教条件,于是向法院提出了同意裁定被告人王某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
  据悉, 2008年我县矫正办及乡镇司法所共对50余名可能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进行了审前评估调查并出具评估意见,建议采纳率达98%以上,有效地实现了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缪正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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