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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例个人征信纠纷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月26日消息:最近,我县居民许某起诉辽宁省铁岭市农行上报虚假个人贷款信息侵权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许某曾于2007年8月8日向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提交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详述了事情的经过:2007年8月初,异议人发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出具异议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异议人曾分别于2004年7月19日、20日向中国农业银行铁岭市分行贷款四笔,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总贷款金额为117.5万元,该四笔贷款均已形成逾期。迄今为止,逾期本金总额为108.995万元。事实上,异议人并没有办理过上述四笔贷款,更不存在信用报告中显示的逾期未还贷现象。据初步了解,可能是有人冒用异议申请人名义办理了该四笔贷款手续。
  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申请表由人行苍南县支行通过专用邮箱以邮件形式上报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因该异议内容涉及异议人与协查行的贷款纠纷,上级行高度重视此事,并经过跨省市协调,于2008年4月2日将铁岭市农行“有该四笔贷款帐面记录”的协查回复函回复人行苍南支行邮箱,并转交申请人许某。但许某对此回复仍不能说明其个人无在铁岭市农行有四笔贷款的真实情况和其个人征信报告不良记录依旧的异议答复处理不满。并以该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其向建设银行苍南县支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被拒为由,于2008年7月1日,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铁岭农行,要求被告铁岭市农行依法更改上报的不实贷款信息,及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苍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该案件。
  该案件审理中,涉案双方均提出条件同意庭外调解。目前,有关事谊正在协商之中。(通讯员 黄光明  杨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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