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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拟开征生活垃圾处置费 每月每户4元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20日消息:笔者从日前金乡镇召开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听证会上获悉,该镇拟开征生活垃圾处置费。
  此次拟开征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是在保留现有的环卫卫生费的同时另外征收的,城镇居民按户计算每月每户征收4元。据了解,金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于去年12月份正式投入运营,将垃圾统一运往云岩乡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进行无害化处理,极大地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和利用率。而由此产生的设备运转、垃圾运输、处理成本等费用大部分由政府补偿,加重了政府负担。该镇在经过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状况、居民和单位承受能力后,按先部分补偿后全部补偿的思路,拟定征收标准为城镇居民每户每月4元,餐饮服务、娱乐休闲业、旅馆服务业等按照《价格法》标准征收。(通讯员 饶道师 杨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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