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寒假严禁补课 违者校长辞职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8日消息:为确保学生过一个轻松的寒假,最近,教育部门出台了“三严禁”,明确禁止各种形式的补课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教育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校长辞职,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免职。
根据要求,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或提前上课;同时,学校不得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举办的各类文化补习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等,也不得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带生、有偿补课和参与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违规组织的教学和管理活动;严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任何文化补习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建议校长辞职;导致学校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免去校长职务并依法依纪处理有关责任人。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对教师予以通报,工资降档、职称降级,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缓聘、待聘等处理,其违规行为列入师德考核,在评职、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凡有举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叶小静)
根据要求,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或提前上课;同时,学校不得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举办的各类文化补习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等,也不得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带生、有偿补课和参与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违规组织的教学和管理活动;严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任何文化补习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建议校长辞职;导致学校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免去校长职务并依法依纪处理有关责任人。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对教师予以通报,工资降档、职称降级,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缓聘、待聘等处理,其违规行为列入师德考核,在评职、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凡有举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叶小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