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恢复铜镍等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1日消息: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自2月1日起,恢复铜、镍、钴矿砂及其精矿等商品的进口免税政策。
公告并称,将自2月1日起,恢复精炼铜、未锻轧镍合金、非合金制铝条、杆等商品的出口免税政策。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上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