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起工商部门执行特殊时期特殊政策扶持民企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4日消息:根据省工商局部署,市工商部门新年起执行特殊时期扶持民营企业的特殊政策,对民营企业实行“三不政策”: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让企业过个“政策暖冬”。
据悉,省工商局最近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十九条,当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特殊时期扶持企业的“三不”政策:“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即放宽企业在出资期限、停业时间、年检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对涉众违法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对待。
在特殊时期,除对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外,对其他一般性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一般不予以处罚,通过进行提示、警示、告诫等,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肖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