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时政新闻

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两节"谨记"十不准"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1日消息:“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12月19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十不准”廉政公约,首次明确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不准用公款摆分岁酒、新年酒。
  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提出并重申“十不准”:一律不准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送礼和宴请,或用公款摆分岁酒、新年酒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拜年活动;一律不准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优惠卡券和实物;一律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用公款组织和参与国内游山玩水;一律不准组织和参与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健身等活动;一律不准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和迷信活动敛取财物;一律不准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一律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一律不准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律不准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活动等。(赵琼)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