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玉苍路道路改造工程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县城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近期将对玉苍路进行道路拓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施工作业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于2009年5月底前完工,全线实行间隔分段施工。
二、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通行状况,将对相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对公交车实行分流,请过往车辆驾驶人员提前选择绕行线路,并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道路改造范围内的电力、电信、自来水、有线电视等管线将同步建设,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综合管线的预埋及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
四、道路沿线的灯箱广告、公交站点(牌)、道路标牌、标志、信号灯等设施,其所有者必须在12月15日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将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所有者承担。
灵溪镇政府对由于道路改造建设给驻灵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在生产生活上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请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交通局
苍南县县城管理办公室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