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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条温馨提示降低劳动仲裁申请人风险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8日消息:为方便当事人进行劳动仲裁活动,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仲裁权利、合理预期和尽量避免仲裁风险,日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列出11条常见的仲裁风险温馨提示。
  这11条常见的仲裁风险温馨提示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申请仲裁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将驳回申请;提出的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事项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等。(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金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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