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拍卖房屋 王某被司法拘留15天
苍南新闻网11月16日消息: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对故意毁坏被查封、拍卖房屋的被执行人王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这是该院近两年来对此事由作出司法拘留的首例案件。
苍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黄某(夫妻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王某、黄某所有的座落于龙港镇长运大厦26层B室的一间套房。事后,该院多次通知王某自行腾空该房屋,但其口头答应尽快搬迁,实际上却一拖再拖,不予搬迁。今年7月16日,王某的弟弟将套房的银匙交给法院有关经办人,称房屋已腾空。7月21日,执行人员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发现该套房内的固定装潢及室内地板、墙壁上的开关和电线、铝合金门窗(大理石)、衣柜、厨房、卧室以及卫生间等装饰均被故意挖、撬掉、剪断,室内装饰被砸毁、破坏十分严重。为此,买受人拒绝接受拍卖房屋,多次上访,要求解除拍卖合同,社会影响极坏。
对此,执行人员一边做好买受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买受人的思想情绪,一边寻找王某。但王某极不配合,有意回避,而且态度刁蛮,认错态度极差。据此,法院依法对王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提审期间,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经过思想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请求能给予一次悔改的机会。日前,被执行人家属已就毁坏财物赔偿损失与买受人达成了协议,并履行了赔偿款。(通讯员 陈诗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