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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养路费稽查大行动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6日消息:昨天上午,县运管部门出动60多名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路费稽查大行动。
  县运管部门分别在灵溪、龙港、金乡、桥墩等乡镇设点检查。据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仅龙港镇今年登记在册至今未交养路费还有2000多车辆,其中新车占大多数,这些车中还有开到外地去的,给收缴工作带来难度。
  据了解,这次行动全县共查获养路费未交车辆40多辆。按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管理条例》规定,拖欠养路费3个月以上的,要处罚养路费总额的30%到50%,拖欠6个月以上的,要处罚50%至100%。运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自觉缴纳养路费。(通讯员 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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