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擅自外出 陈某被依法逮捕
苍南新闻网11月4日消息:10月28日,县公安局向取保候审期间屡次传讯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宣布逮捕,没收保证金5000元。铁窗内的陈某万万没想到,就因为去了一次昆明,她的牢狱之灾提前到来。
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 今年5月2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苟某、游某、彭某、杜某等5人在龙港镇新美洲垃圾场对一名三轮车车夫进行抢劫,抢得三轮车一辆、手机一只和现金450多元。案发后,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未实际羁押。
被取保后,陈某以为就此没事,便跟随其母亲到昆明打理服装店。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多次传讯其到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接受讯问,可因为服装店里的生意忙碌,陈某没有引起重视,直到9月20日才返回苍南,向公安机关报告。
鉴于陈某未经审批离开居住的县市,且多次传讯不到位,违反了取保候审随传随到等规定,县公安局于10月份做出了没收保证金的处罚,同时县检察院也做出了逮捕陈某的决定。10月28日,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陈某,并将其送县看守所收押。(记者 简宁静 通讯员 林上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