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苍开展水利工程安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苍南新闻网10月16日消息:今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率立法调研组来我县开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庆明参加座谈会,县长黄寿龙介绍了苍南县情。
据了解,即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共七章50条,是新时期我省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指导思想明确,内容翔实科学,操作性强,对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大家从各自工作的实际,对《条例》草案的相关条款提出了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这些意见和建议都很中肯,十分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调研组将把调研的情况和听取到的意见都带回去,进行梳理、提炼,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尽可能在条例立法中予以考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孝沈、副县长李涛参加座谈会,县人大各委办主任、县水利局有关领导及平阳、苍南两地部分省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分别在会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记者 叶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