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龙港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
苍南新闻网9月23日消息:今天下午,龙港公安分局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名单和档案移交给龙港司法所,至此,该78名矫正对象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外“看守”,同时也标志着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在龙港镇进行试点。县领导林晓峰、汤宝林、冯蒋龙、于春华参加交接大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相对于监禁矫正而言,社区矫正具有行刑社会化、低成本化等不可替代的优势,能有效避免监禁矫正所带来的罪犯间的交叉或深化感染,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实施监管、教育改造,对增强刑法效能,提高改造质量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的对象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及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公安机关对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裁定假释的罪犯以及服完主刑仍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应在其出所之日起七日内,将法律文书及有关材料送达至罪犯住所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并责令其在七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报到登记。司法行政机关应主动及时地向成员单位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共同研究、协商解决,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顺利进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晓峰指出,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成员单位既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的进行。(记者 简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