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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不贴反光标识将受罚(图)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1日消息:据我县交警部门透露,从9月10日开始,凡办理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都要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货车和挂车也要求在10月20起粘贴车身反光标识。11月1日以后,凡未粘贴反光标识的货车和挂车将受到处罚。(温晓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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