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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干部信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2日消息:干部信用差,将不得晋升。近日,县委组织部印发《苍南县干部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实行信用A、B、C等级制管理。
  干部信用主要包括干部(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管理类的事业干部)在履行公职、行使职权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形成的依法履职、诚实守信、公德自律状况。干部信用信息由履职、公德和个人三方面信用信息构成,甚至包括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形成的金融、纳税、私人偿付等方面形成的信息记录等。而不良履职信用包括工作敷衍,较长时间打不开局面,或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10个方面内容;不良公德信用则包括参与赌博、酒后驾驶、不孝敬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不良个人信用包括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重大个人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等。
  干部信用实行等级制,分A、B、C三个等级,A级表示“信用好”,B级表示“信用一般”,C级表示“信用差”。当年信用等级评为C的干部,将取消当年评先和奖励资格、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不得晋升领导职务;三年中有两次信用等级为C级的,将不得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
  据了解,干部信用信息的来源主要依据有关部门单位的正式文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书、通知书等。信息采集途径很多,比如干部所在单位、纪检、组织人事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等。(通讯员 杨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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