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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出台村居主要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21日消息:如何对村(居)干部进行规范而有效地管理一直是大家探索和思考的问题,最近,金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村(居)主要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严肃出勤纪律,使村(居)干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该办法从事假、病假、参加会议及重大事项四个方面规定请(销)假内容,根据请假时间及管理权限确定由镇党委或办事处党委审批。尤其规定在抗台防汛、计生、社会维稳等镇中心工作安排期间村(居)主要干部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上报镇党委审批。重大事项不在岗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责令其辞职。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擅离工作岗位全年累计在30天以上的将扣发年终误工补贴,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事假、病假全年累计超3个月的将取消全年误工补贴及评优评先资格;三年累计超6个月的将取消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村(居)其他两委干部由办事处参照该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该镇出台的《村(居)主要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解决了以往村干部无从管理、难于管理的难题,克服了管理流于形式的弊端,加大了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好地促进村级组织内部运转。(通讯员 黄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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