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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医疗机构将实行执业分级监管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7日消息:通过对全县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中小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规范、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根据评定的级别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进行分级监管,今年县卫生监督所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实施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制度。
  据悉,今年县卫生监督所将完成实施全县30%以上的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同时对“规范”级医疗机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合格”级医疗机构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不合格”级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暂缓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通讯员 黄贺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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