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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16973万元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1日消息:记者日前获悉,按照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我县此次获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16973万元,将分别用于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的补贴。其中出租车行业在暂不调整运价期间,将得到全额补贴。      
  据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规定,对中央财政下达的油价补贴资金,各地应在收到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按期落实政策。
  此次油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主要分以下两个方面。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渔业(含远洋渔业)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林业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城市公交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农村陆路客运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城市出租车1080元/吨(全部以汽油计算)。今年6月20日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汽油、柴油均为1000元/吨。具体的补贴时间为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按照全年12个月确定,6月20日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按照6个月确定。
  据悉,对出租车经营者此次成品油提价的财政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40%的基础上,地方财政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在出租车行业暂不调整运价期间,全额补贴出租车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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