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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经营户违反“限塑令”被工商处以高额罚款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9日消息:近日,县工商局龙港分局立案查处了两起违反“禁塑令”的经营户,并对他们处以高额罚款。
  6月10日,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各大超市、大药房执行国家“限塑令”情况进行统一执法大检查时,发现龙港镇宫后路某号的个体超市没有按规定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接着,执法人员对龙港镇龙跃路某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正在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而在销售凭证上却没有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涉嫌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违反相关规定。该分局经调查核实后,对杨某和某大药房分别处以5000元、2000元罚款。(通讯员 华志 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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