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墓位一物二卖 消委维权柳暗花明
苍南新闻网5月15日消息:5月13日上午,家住灵溪镇的郑先生满怀感激地将一面上书“维权护益,情系百姓”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县消委工作人员的手中。
去年4月3日,郑先生到我县某陵园有限公司预定了两只墓位,每只售价为5万元,并当场预付了定金3万元。然而,今年4月8日该公司通知签订合同时却发现自己所预订的位置竟赫然写着别人的名字。郑先生很纳闷,明明是自己亲自带人精挑细选的墓位怎么会成了他人的“家”?当要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个说法时,却被告知是其本人记错了位置,并要求消费者立即签订合同。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县消委投诉,要求返还订购的墓位并要求该公司赔偿。
消委受理后,经初步调查,工作人员发现由于当时定金单上没有注明具体编号,经营者一口认定是由于消费者记错了位置,责任在消费者本人,可给予调换但拒绝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该公司墓位销售“一女二嫁”,是因公司工作人员为谋取暴利造成,涉嫌欺诈行为。为妥善处理此事,消委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并且先后开展了实地调查,相继掌握了该陵园有限公司已将该墓位以高价转卖他人的事实。消委认定,因该公司的信用失当,将消费者所预订的墓位转卖给第三人,是发生这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除退还消费者的定金款外,应当按照《民法》及《合同法》定金法则的相关规定双倍返还定金。经消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退还消费者郑某定金3万元,并双倍返还3万共计6万元。(华志 廷源、可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