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政策意见》全力扶持企业上市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3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31日消息:日前,县政府出台了培育企业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苍南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若干政策意见》,全力推进我县企业上市工作上新台阶。
《政策意见》主要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给予大力优惠和支持,包括鼓励股份有限公司改组政策、培育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促进上市公司发展扶持政策及加强协调服务等四方面内容。《政策意见》中提出政府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可用土地,在不违反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的前提下,设置用地准入条件,用于拟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配套。并规定对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优先办理立项预审和报批,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在环保审批、规划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等方面规定,吸引了诸多拟上市公司的眼球,大大增强了我县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实现国内外上市,或实现买“壳”上市并把公司注册地(指税务关系)迁至苍南的,县政府按不同板块予以不同数额的奖励:主板、中小板、境外上市奖励200万元;创业板上市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讨论推进措施,明确提出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政策性事项,按“一企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职能部门,通过开展资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辅导培训、制定政策草稿、加强组织领导等一系列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2008年完成股份公司改组2家,至2011年,全县上市公司力争达到3-4家。(记者冯瑞元)
《政策意见》主要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给予大力优惠和支持,包括鼓励股份有限公司改组政策、培育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促进上市公司发展扶持政策及加强协调服务等四方面内容。《政策意见》中提出政府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可用土地,在不违反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的前提下,设置用地准入条件,用于拟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配套。并规定对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优先办理立项预审和报批,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在环保审批、规划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等方面规定,吸引了诸多拟上市公司的眼球,大大增强了我县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实现国内外上市,或实现买“壳”上市并把公司注册地(指税务关系)迁至苍南的,县政府按不同板块予以不同数额的奖励:主板、中小板、境外上市奖励200万元;创业板上市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讨论推进措施,明确提出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政策性事项,按“一企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职能部门,通过开展资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辅导培训、制定政策草稿、加强组织领导等一系列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2008年完成股份公司改组2家,至2011年,全县上市公司力争达到3-4家。(记者冯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