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时政新闻

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调入要过“四关”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25日消息:日前,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动员会召开,各有关经营、仓储、加工动物及动物产品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据悉,今后我县将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仓储(冷库)等单位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监管工作,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调入将实行四项制度,即调运资格审核制度。调入单位及个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经过工商注册登记;调运安全告知制度。县畜牧局与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了《苍南县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告知书》,明确了调动责任和监管制度;调运台帐登记制度。县内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经营台帐,台账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要保存一年以上;调运备案报验制度。包括调运前备案及调入后报验。经营者调运前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通过公路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应当到桥墩公路畜禽检查站报验,通过铁路、水路调入的,应当向到达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员报验。(通讯员 陈培赛)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