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种植实行普惠制 农户可享受每亩30元补贴
苍南新闻网2月21日消息:记者今天从县农业局了解到,我县今年早稻种植实行普惠制政策,对种植早稻的所有农户,给予每亩早稻补贴30元,其中省政府每亩补贴20元,县财政每亩补贴10元,有别于往年只对种粮大户实行补贴。
据了解,我县2008年粮食生产要确保实现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2.7万亩、总产19万吨,其中早稻面积18万亩。为切实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保持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我县今年除了对早稻种植实行普惠制、种植大户种植晚稻(包括单季稻)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按省政府文件执行外,还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引进省农机推广目录规定享有财政补贴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重点推广设施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保鲜机械等,继续抓好水稻插秧、烘干机械推广和收割机的更新换代,在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农机补助1/3,其中插秧机补助1/2。同时,种粮大户与粮食收储公司签订收购订单的,每亩给予30元补助。
同时,我县还实行水稻高产示范方以奖代补、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奖励政策等。(记者 冯瑞元)


